關鍵詞:
無人機
中國航空報訊:近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并通過國家工信部和民用航空局對外征求意見,同時對意見稿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詳細說明。這是我國出臺的首部國家級無人機飛行管理專項法規(guī)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圍繞無人駕駛航空器、駕駛員、環(huán)境等關鍵環(huán)節(jié),區(qū)分總則、無人機系統(tǒng)、無人機駕駛員、飛行空域、飛行運行、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共7章59條規(guī)定。管理對象全面覆蓋各類無人機,范圍由250克以下至150千克以上,包含民用、警用、軍用等不同類別;囊括全生命周期、涵蓋設計制造、產品適航、運行規(guī)范、人員管理、事后查處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
《征求意見稿》主要規(guī)范遙控駕駛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管理,模型航空器管理規(guī)則授權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無人機的概念,將無人機分為兩級三類五型;明確了微型無人機禁止飛行空域和輕型、植保無人機適飛空域的劃設原則,規(guī)定了無人機隔離空域的申請條件,以及具備混合飛行的相關要求,基本滿足了各類無人機飛行空域需求。另外,《征求意見稿》突破現(xiàn)行“所有飛行必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的規(guī)定,對部分運行場景的飛行計劃申請與批復流程作出適當簡化;對符合條件的植保無人機給予了特殊政策,包括配置特許空域、免予計劃申請等。
本站內容除特別聲明的原創(chuàng)文章之外,轉載內容只為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站贊同其觀點。轉載的所有的文章、圖片、音/視頻文件等資料的版權歸版權所有權人所有。本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及圖片等內容無法一一聯(lián)系確認版權者。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我們,以便迅速采取適當措施,避免給雙方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聯(lián)系電話:010-82306118;郵箱:aet@chinaa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