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格力電器通過其官方微博發(fā)布名為《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向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舉報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問題。
以下為格力電器舉報信全文:
關于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舉報信
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
5月24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聯合下發(fā)《關于加強能效水效標識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監(jiān)管部門進一步加強能效水效標識監(jiān)督檢查,打擊虛標行為。我司特向貴局實名舉報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問題,提請貴局核實查處。
眾多消費者此前曾向我司反饋奧克斯空調價格便宜但耗電量很大的意見,經我司實驗室(獲得CNAS認可,具備檢測資質)實測,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以下型號空調產品與其宣傳、標稱的能效值差距較大。經我司委托有專業(yè)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檢測驗證,檢測結論與我司檢測結論一致,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檢測結論均為不合格。生產銷售此類產品不僅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國家節(jié)能減排環(huán)保政策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良性秩序也造成了巨大破壞。
涉及具體型號包括:KFR-25GW/NEW+3、KFR-35GW/NFI19+3、KFR-25GW/ZC+2、KFR-35GW/HFY+3、KFR-35GW/NEW+3、KFR-25GW/NFI19+3、KF-26GW/NEA1+3、KFR-35GW/ZC+2等8個型號。以KFR-25GW/ZC+2為例,標稱能效比3.59(達到國家二級能效標準),第三方實測值僅為2.68,遠達不到3.40的國家二級能效標準,距離3.20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也有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號也存在類似問題。
奧克斯空調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不合格空調產品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房間空氣調節(jié)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2021.3—2010)的強制性標準,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第(三)項、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違反了《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巨大。目前,上述產品仍通過主流電商平臺及實體賣場銷售。據奧維云網公布的中國空調電商市場零售額TOP20機型排行榜數據統(tǒng)計,僅KFR-25GW/NEW+3、KFR-35GW/NEW+3兩款機型產品2018年線上零售額就高達16.71億元,銷售量近百萬臺套。
鑒于上述情況,我司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十條、《標準化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特向貴局舉報,提請貴局依照《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依法查處。如相關行為涉嫌構成《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請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珠海格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
對此,奧克斯空調發(fā)布關于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所謂舉報信的聲明。聲明中指出,格力舉報不實,系不正當競爭行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奧克斯空調通過其官方微博作出回應稱:“對于格力的不實舉報,我司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依法保護我司合法權益,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奧克斯空調在聲明中稱,格力既非消費者又非國家監(jiān)管部門,其聲稱消費者向其舉報奧克斯空調產品問題,明顯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奧克斯認為,正當618空調銷售旺季來臨之際,格力采用詆毀手段,屬于明顯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外,奧克斯還列舉奧維云網公布的一季度線上銷售數據稱,一季度奧克斯空調線上銷量增長56%,格力空調下滑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