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美國聯(lián)邦法院裁定中國天津大學教授張浩竊取美國高科技商業(yè)機密、經(jīng)濟間諜罪等3項罪名成立,并作出最終判決——18個月有期徒刑,并賠償47.7萬美元!
據(jù)悉,2015年5月,張浩受邀前往美國鳳凰城參加國際微波會議,在洛杉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捕。美國對張浩的指控是“串謀經(jīng)濟間諜活動”,認為張浩和他的五名同事在美國進行研究以及為安華高科技和Skyworks公司工作時,竊取了濾波芯片相關資料。
這種濾波芯片可以被用于移動電話以及其他聲學儀器。美國政府認為,他們把技術帶回了天津大學并與大學創(chuàng)建了合資公司諾思微系統(tǒng),最后這些芯片被出售給了中國公司和機構(gòu)。
自2015年在洛杉磯機場被捕以來,張浩已經(jīng)被關押了五年。另外5名與他同時被起訴的中國公民,因為沒有去美國或與美國有引渡協(xié)議的國家,所以從未被逮捕。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法官愛德華·達維拉主持了張浩的庭審,陪審團的律師提出了專家所謂的“損害控制”辯護,該辯護承認了政府案件的要點。在周一的宣判聽證會上,法官命令張浩向其盜竊行為的2家受害科技公司賠償47.7萬美元,并建議將他送往加州一個最低安全級別的監(jiān)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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